第三季度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9 - 10 - 29 14 : 12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根据《绍兴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绍政办综〔2018〕14号)精神,现将市城管办对各区(县、市)及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单位)2019年第三季度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县、市)考核排名

越城区590.5分,新昌县580分,上虞区579分,诸暨市571.5分,嵊州市568.5分,柯桥区543分,滨海新城 520.5分。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考核排名

市水利局89.50分,市生态环境局88.60分,市商务局88.60分,市建设局88.53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4.25分,市交通运输局83.83分,市民政局82.30分,市市场监管局81.22分,市轨道交通集团80.50分,市公安局79.87分,市城投集团77.39分,邮政绍兴分公司77.09分,市公用事业集团76.95分,市工贸国资公司76.83分,市交投集团76.30分,绍兴电力局74.99分,市供销总社72.67分,市文旅集团71.02分,移动绍兴分公司68.30分,中广有线绍兴分公司67.98分,电信绍兴分公司67.94分,联通绍兴分公司67.37分。

三、主要问题

根据考核情况分析,第三季度城市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环卫整治仍需攻坚。部分镇街的垃圾清理整治不全面,不彻底,存在卫生死角和盲区,造成垃圾堆积现象。此外,各区块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小广告乱贴现象,破坏了城市整体环境,特别是滨海新城海东路沿线“牛皮癣”问题依然屡禁不止。

(二)市容秩序问题突出。沿街商家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进入夏季以来,一些商家甚至把杂物堆放到了城市道路上,占用了公共通道,如越城区新建北路一带。此外,本季度全市乱晾晒问题有反弹迹象,主要表现为在人行道上擅自设置晾衣架、利用行道树悬挂衣物等问题。

(三)设施管理还需加强。一些区块主次干道路面破损较多,路面坑洼现象较为普遍,有些人行道不同程度出现损坏及道砖缺失、塌陷、隆起现象。此外,通信交接箱、有线电视表箱、燃气表箱等破损情况依然存在,主要涉及到电信、移动、联通、中广有线绍兴分公司、公用事业集团等管线单位。

(四)“门前三包”亟需落实。从检查情况来看,虽然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但是有的商家未将该公示牌挂上墙,有的商家仍存在店外经营、乱堆乱放杂物、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情况,“门前三包”责任制普遍落实不到位。

(五)小区环境有待改善。个别小区居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造成垃圾堆积,如诸暨市珑悦华庭。部分安置小区车库车棚擅自改造违规用于经营现象依然存在,存在安全隐患,对小区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如上虞区腾飞路舜江新村。

(六)绿化管理需要重视。一些区块对园林绿化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灌木缺株和泥土裸露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智慧快速路和地铁建设工程项目移交区域内绿地失管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绿地杂草丛生,影响城市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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