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季度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9 - 08 - 20 15 : 16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根据《绍兴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绍政办综〔2018〕14号)精神,现将市城管办对各区(县、市)及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单位)2019年第二季度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县、市)考核排名

嵊州市565分,越城区554.5分,新昌县540分,柯桥区531分,上虞区528分,滨海新城521.5分,诸暨市518分。

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考核排名

市公安局89.50分,市水利局89.50分,市生态环境局89.50分,市商务局87.10分,市市场监管局86.50分,市民政局85.01分,市公用事业集团82.36分,市交通运输局82.24分,市轨道交通集团81.40分,绍兴电力局79.43分,电信绍兴分公司79.17分,市交投集团77.36分,市供销总社75.52分,市工贸国资公司75.47分,联通绍兴分公司75.42分,市城投集团74.85分,市文旅集团74.30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3.43分,邮政绍兴分公司70.98分,绍兴广电总台68.50分,移动绍兴分公司68.32分,市建设局65.50分。

三、主要问题

根据考核情况分析,第二季度城市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工作推进不够平衡。各地工作推进存在不平衡性,尤其是十件“城管小事”,从地区上看,三区总体上好于三县(市);从类别上看,加强非机动车管理、规范设置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疏导点、整治卫生死角、各类井盖表箱杆线整治尚未取得成效,有的工作尚未启动。

(二)建设工地监管不到位。近期,全市范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较多,但对建设工地的监管力度不够,对周边环境和市容秩序造成了较大影响,如上虞区滨江新城地块和城北70号地块建设工地驶出车辆未及时冲洗;越城区震元堂地块拆迁工地和老火车站综合楼拆除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老汽车北站地块拆迁工地围挡设置不规范等。

(三)小区物业管理缺失。从全市面上看,小区物业管理仍不到位,部分小区秩序管理、公共设施维护问题较多,公共绿地养护缺失、杂草丛生;停车秩序混乱、毁绿停车普遍存在;有的小区甚至养鸡养鸭;部分老旧安置小区车库开店住人、乱搭乱建等现象依旧存在,如嵊州市湖滨新村、三江花苑车库开店经营,新昌县桂花园新村擅自搭建雨棚。

(四)市政设施问题较多。与上季度相比,全市市政设施破损现象较为严重,暴露出日常管理和后期维护不到位的问题,如诸暨市、新昌县市政公用设施管养不到位,多处路面、井盖破损;移动公司、广电总台的信号交接箱破损、缺失现象依旧较多。

(五)市容秩序有待改善。本季度快递企业占道经营、快递车辆不文明行驶行为频发;道路两侧乱摆摊、乱堆放的问题较为严重,尤其是人流密集处、城郊结合处,且主要集中在傍晚时段,如柯桥区明珠路、嵊州市四海路两侧;此外,小广告乱张贴问题也比较突出,如滨海新城海东路沿线。

(六)环卫水平仍需提高。从检查情况来看,日常清扫保洁还有死角,主要是垃圾堆放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标准不高,存在卫生死角,与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如越城区东湖街道。此外,在垃圾分类方面,有分类设施但未实现分类的情况较多,如上虞区龙山公园、中华孝德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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