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0 - 10 - 16 09 : 08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局属各党支部:

现将10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袁家军同志在省委党校2020年秋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精神。

4.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5.《浙江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方案》。

6.《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7.“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配合市直机关工委做好全市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迎检准备工作。

2.组织相关支部书记参加第三期、第四期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3.开展“三个最佳”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其中:“最佳服务举措”-政策法规处,“最佳制度创新”-公用事业监管处,“最佳项目推进”-市容环卫监管处。请机关第二支部、机关第一支部、市容环卫支部分别对接相关处室梳理材料。优秀案例应重点围绕建设“重要窗口”、打好“两战”和脱贫攻坚等内容,注意展示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机关党员发挥的作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注明申报类别)、项目概况(200字以内)、做法成效(1000字以内)等部分。同时需提供能体现相关工作及成效的照片3张,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并需配上文字说明。上述材料请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

4.开展“先锋支部”优秀案例征集工作。请机关第三支部负责梳理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支部名称、支部概况(100字以内)、先进事迹(800字以内)等部分。同时需提供能体现相关工作及成效的照片2张,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并需配上文字说明。上述材料请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

5.完成《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入党积极分子储备情况统计表》《2021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需求预报表》和《2020年9至10月份新增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等相关情况的摸排和信息填报;请相关支部完成发展对象培训班(第二期)合格学员的后续发展流程。

6.做好市政设施集团总支整建制转隶的相关对接工作。

7.各支部梳理“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请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

8.结合局大楼搬迁,各支部做好支部活动室、“一支部一品牌”展示墙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活动室分配见附件)。

9.10月20日前,对照《关于开展“先锋印记·难忘瞬间”摄影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报送第二批优秀摄影作品。

10.除提示内容外,各支部可结合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附件:各支部活动室具体楼层位置安排



中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各支部活动室具体楼层位置安排

支部

支部活动室位置

机关第一支部

2316

机关第二支部

2212

机关第三支部

2002

支队第一支部

1914

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支部

1502

公用事业支部

1612

市政园林支部

1712

市容环卫支部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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