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党支部:
现将1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一年新年贺词。
3.《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4.《中共绍兴市委关于制定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绍市委发〔2020〕31号)。
5.《忠实践行“八八战略” 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绍办通报〔2020〕第5期)
6.《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浙江省直属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责任清单>的通知》(绍市委办综〔2020〕49 号)。
7.《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1〕1号)
8.《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
9.“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各支部梳理生活困难党员名单,并于1月11日前报送机关党委。同时,各支部酌情自行安排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工作。
2.各支部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修改完善2021年工作思路,突出亮点特色工作,并于1月16日前报送机关党委。
3.各支部书记参加202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会。
4.各支部制定2021年“一支部一品牌”建设计划。
5.各支部配合做好在2021年春节前完成新冠疫苗的紧急接种工作。
6.退休支部党员参加退休干部慰问会。
7.积极参与党建信息稿报送,及时报送各支部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抓党建促中心工作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特色做法,以及在各级媒体录用刊发的党建相关工作的经验类新闻报道。
8.除提示内容外,各支部可结合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