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事项进行公示的通告(2021年动态调整目录)

发布时间:2021 - 02 - 03 11 : 17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绍政发〔2020〕13号),现将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事项目录(2021年1月动态调整目录)公示如下。

    (一)发展改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8项;

    (二)经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4项;

    (三)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6项;

    (四)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项;

    (五)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3项;

    (六)林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4项;

    (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6项;

    (八)房地产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41项;

    (九)勘察设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2项;

    (十)历史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0项;

    (十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81项;

    (十二)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48项;

    (十三)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61项;

    (十四)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7项;

    (十五)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项;

    (十六)人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42项;

    (十七)地震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2项;

    (十八)气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3项;

    (十九)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2项;

    (二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共1项;

    (二十一)绍兴市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事项,共29项。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0年)(2021年1月动态调整目录).pdf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0年)(2021年8月动态调整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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