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1 - 02 - 05 18 : 21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局属各党支部:

现将2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3.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和浙江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

4.马卫光书记接受新华网专访畅谈“绍兴风景”,接受中新网专访纵论“千年古城赶潮”相关精神。

5.绍兴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和绍兴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精神。

6.《2021 年绍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绍市机工委〔2021〕1 号)。

7.《纪检监察组提醒》有关内容。

8.“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根据部署认真落实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关党员积极响应工委《致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倡议书》,带头留绍过年,当好疫情防控的示范员、服务员和宣传员。

2.做好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相关准备,具体通知另发。

3.根据“机关党建展风景”项目展示活动安排,各支部结合“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做好项目挖掘,并于4月15日前报机关党委,每个支部最多报一个(申报表详见附件)。

4.根据“越学越明”越读荟安排,各支部做好组织工作(机关第一支部:韩文强,支队第一支部:黄超强,公用事业中心支部:陈佳玮,市政园林中心支部:李祎妮)。

5.相关支部根据今年党员发展计划,按时间节点作好部署,争取在七一前完成转预备流程。同时,相关支部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6.各支部继续做好党费交纳、“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和智慧党建系统信息报送等工作,2021年党支部“五星双优”考核细则将结合市直机关工委考评方案修改完善后出台。

7.紧盯岁末年初等重要节点,各支部抓紧抓实职责范围内的教育警示、监督检查等工作,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8.除提示内容外,各支部可结合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附件:“机关党建展风景”项目展示申报表.doc



中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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