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以“三个一”推动《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工作

发布时间:2021 - 04 - 22 08 : 38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5月1日起《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绍兴模式,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4月,绍兴以《条例》宣贯主题月活动为载体,通过专题培训、主题宣传、百人宣讲等形式,全领域开展《条例》宣贯活动。

一次专题学法培训

绍兴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贯彻,4月19日,绍兴市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上就《条例》进行了学法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省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省分类办综合组组长蒋智勇对《条例》进行专题解读。蒋处围绕条例出台背景、立法现实基础、主要解决问题、主要特点和主要内容五个方面,结合条例内容和绍兴工作实际进行详细解读。重点就源头减量措施、回收体系建设、设施提标改造、填埋场生态修复等提出具体要求和针对性建议,并对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一系列线下主题宣传

4月以来绍兴市分类办举行了一系列《条例》线下宣传活动:4月9日,在绍兴银泰广场举行了绍兴市“垃圾分类进万家”普法宣传活动——暨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晚会;4月16日,在迪荡街道洞桥社区举办“垃圾分类进万家暨《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垃圾分类志愿者和“I·绍兴”城管志愿者一起,宣传《条例》重要内容,学习垃圾分类知识,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

一支特色宣讲团队

主题月期间,绍兴各地正积极开展《条例》巡回宣讲,结合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八进”宣传活动,组织宣讲团成员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条例》知识。4月16日,上虞区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百人宣讲团”。这是一支由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社区(行政村)、大学人员等100名宣讲师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讲师团。这支宣讲团将进社区、进街道、进学校、进企业开展《条例》宣讲,向社会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引领低碳环保新理念,让更多人能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中,不断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分享:
网站地图 办事指南 办理公开 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