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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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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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党支部:
现将1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2023年新年贺词;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
3.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九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5.“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意见,具体由各党支部分头落实,于1月13日前报政治处(机关党委)任盈盈处;
2.认真做好春节前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走访慰问工作,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党员干部和群众心坎上;
3.组织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议(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
4.开展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2022年度研判报告于2023年1月13日前报政治处(机关党委)任盈盈处;
5.及时督促党员交纳党费;
6.组织开展好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除提示内容外,各党支部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处室(单位)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