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公示(绍兴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 - 02 - 15 11 : 22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因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唯美花园住宅小区的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不符合要求,绍兴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被我局施以行政处罚(绍市综执罚决字〔2021〕第03-0001号),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因该项行政处罚规定的法律责任义务,企业已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2023年2月13日,该公司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并递交相关材料。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1年2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核对,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信用修复条件,确认修复。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示。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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