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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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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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党支部:
现将3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3.全国两会精神;
4.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精神;
5.《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7.《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8.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法律知识考试;
9.“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结合2024年绍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及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要点,谋划制定支部党建工作年度计划。
2.持续推进“双建争先”工程、“三型争创、强根壮脉”行动和“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
3.组织开展第一批小青“蓝”年轻干部专题调研。
4.发动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相关台账资料请于3月20日前上报机关党委。
5.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梳理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情况,加强教育培养,人员名单3月15日前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根据人员名单组织相关人员参加2024年度第一期市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
6.按时完成“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系统相关业务模块内容的更新录入。
7.组织开展好3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8.提醒支部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9.做好2024年拟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党员(2024年7月1日前党龄满50周年)的摸排统计工作,3月20日前完成名单汇总并上报。
10.视情除提示内容外,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综合执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