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个一”深入践行“争先进位大赶超”
为圆满完成“争先进位大赶超”中心任务,全力打造“一个绝对 四个尤为”的执法铁军,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层层压实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多管齐下切实实改变工作作风,以“四个一”为载体深入践行“争先进位大赶超”。
一个领导小组:强有力组织引领。3月1日,召开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2018年工作目标进行部署。3月28日,召开“争先进位明目标”专题陈述会,对2018年工作目标,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每个科室负责人上台针对2018年工作进行专题陈述,挖掘亮点工作。同时工作责任清单实行上墙公示,定期跟踪考评。制定出台《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风建设深化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4月2日,召开重点工作交办暨首届法制员聘任工作会议,对全年重点工作由局长交办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做到层层压实责任。4月18日,利用夜学时间召开“围绕工作目标 全力争先进位”专题会议,仔细研究年度考核细则,争取在“大赶超”活动中争先进位。
一个中心:严管重罚助推重点工作。车辆“乱停放”、野外焚烧、工程运输车辆污染道路及建筑垃圾乱倾倒三个专项行动是县委县政府今年提出的重点工作,也是老百姓尤为关心的民生问题。一是针对车辆“乱停放”,在禁停路段设立30余块人行道禁停标志,五云城区内人行道上合理增设300余个机动车泊车位。确定永宁路、仙都路、黄龙路、蓬莱路等4条道路为“交通文明示范严管街”,实行重点区域高压管,巡查间隔15分钟/次,高要求塑造样板街道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二是针对野外焚烧,成立5支野外焚烧处置小分队,采取现场巡查和固定专人盯防相结合的方式,在五云城区设置22块禁止野外焚烧公示牌,走村入户发放《禁止野外焚烧的通告》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坚持严管重罚,对于不听劝阻进行野外焚烧行为的当事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其中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抄报函到其所在单位。三是针对工程运输车辆污染道路及建筑垃圾乱倾倒,对城区内易乱倾倒建筑垃圾的点位进行摸底排查,加强建筑垃圾乱倾倒源头防治管控,对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市民开展警示宣传工作,在建筑垃圾倾倒多发点增设警示牌,发放《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通告》2000余份。对违规建筑垃圾倾倒点安排专人蹲守,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一个制度:法制员制度成效初显。年初将案件任务数列入局对中队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建立法制员制度。经过两个多月的积极筹备,4月2日,首批19名法制员通过中队民主推荐和综合考评等程序正式上岗,标志着法制员制度正式建立,缙云执法局成为全市首个推行法制员制度的单位。4月19日,举办首次法制员业务培训会。法制员主要负责对乡镇(街道)执法中队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审核把关、监督检查,并在具体办理案件时进行必要的法律指导,为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制员制度的出台,标志着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步入新征程。截至目前,法制员组织本中队执法队员业务培训及学习90余人次,组织辖区网格员进行业务技能“传、帮、带”提升培训500余人次。
一支队伍:规范化建设迈进新征程。2017年底实现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的统一换装后,1月初制定出台《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规定》,3月初《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开始试行,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强调业务考核,将案件数办理和信息宣传报道等任务分配给各个科室(队)。为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于4月11日举行授牌仪式,对18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进行授牌及授章。同时建立健全工作周报、月报制度,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规范队员自身行为,加强全局作风效能建设,力争各项工作实现大赶超。
(来源:浙江省建设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