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59T/2023-025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3-12-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年12月25 日,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了《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绍市综执〔2023〕16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文件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19〕20号),以及《绍兴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备案审查核对函》,我局对公用事业监管处起草发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了清理。市综合执法局对现存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起草过程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市综合执法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征求起草处室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清理建议,并经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后,印发了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停止执行。
四、实施时间
《通知》自发布之日期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丁松勇、胡剑
电话:0575-8803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