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谱写绍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新篇章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坚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大力度扛起改革攻坚任务,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争先创优,奋力谱写绍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新篇章。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以清洁城市“410行动”为抓手,大力推动城市治理体系迭代升级。全会《决定》指出,要“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市综合执法局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体制机制变革为突破,扎实推动清洁城市“410行动”重点领域再深化、指标再提升、区域再拓展、难题再攻坚。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区域向周边集镇延伸,向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重点管理空间拓展,实现由“点上示范”向“面上成景”转变。持续完善法规制度,强化刚性约束,积极推进《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加快出台《绍兴市区绿化管理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政策文件。进一步开发升级综管服平台和“云上坦途”等一批场景应用,扎实运行城市管理“有奖举报”、城市管理“创新奖”等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探索市民创新奖案例、有奖举报平台等一批精细管理创新举措。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行政执法格局变革重塑。全会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市综合执法局将持续聚焦改革攻坚任务,扎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积极构建市县乡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多跨协同能力。坚持系统集成理念,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合理调配执法力量、执法资源等要素,统筹优化检查计划和实施方式,实现执法部门和检查对象双向减负。积极探索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举措,聚焦全市印染、纺织、化工等主导产业存在的安全、环保等方面突出问题,梳理形成产业合规指引,提供从“一个企业”到“一个产业”、从“单向要求”到“双向规范”的法治增值服务。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大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攻坚突破。全会《决定》指出,要“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市综合执法局将以城镇污染治理和基础设施提升工作为重点,举一反三推动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提升,重点推进废水、废气、固废“三废”治理。严格贯彻落实排水、排污许可制度,严格把关排水、排污许可证审批,加强排水、排污许可批后监管和违规排污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空气治理制度体系,集中开展扬尘治理攻坚,严格落实各类施工场地“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细化施工工地“321”扬尘管控要求,推进扬尘治理精细化、标准化。着力破解“垃圾丢包”等顽疾,提升分类收运质效,优化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公交车式”分类收运,实现小区、商业街“定时定点”提质拓面全覆盖。
落实“韧性安全城市”要求,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载体,大力推动城市运行安全持续提升。全会《决定》指出,要“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推进安全韧性城市建设,既要有能够有效应对各类风险的硬设施,又要有能够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软系统。市综合执法局将充分发挥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作用,坚持系统思维,全面推进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任务,持续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不断加强全过程风险防控,实现对各类城市风险精准识别、预防预警和有效管控。建立健全全过程、全环节排水防涝责任体系,压实城市内涝防控行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快速路、隧道等城市内涝防治重点区域风险排查。持续开展燃气领域整治行动、老旧管道“带病运行”等专项整治,以扎实举措保障城市基本面安全稳定。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趋势,强化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科技支撑,用智能技术为城市韧性安全治理赋能,打造标准化的智慧城市大脑,切实提升韧性安全城市的智能化管理水平。
强化“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意识,以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为牵引,大力推动干部队伍建设提质增效。全会《决定》指出,要“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市综合执法局将牢固树立“大人才观”,持续完善精准督考体系,提升干事创业能力,推进勤廉队伍建设。用好“越美大讲堂”“城管专家团”等品牌资源,系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谋划思考、统筹协调和抓落实能力。聚焦事业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持续加强小青“蓝”功能型党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小青“蓝”功能型党委,构建党建引领、市县联动工作格局,擦亮综合执法系统年轻干部培养金名片。以清廉综合执法建设为牵引,健全教育、预防、监督体系,弘扬清廉文化,规范权力运行,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