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绍兴市贯彻落实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报告》(绍市委〔2024〕11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绍兴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问题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绍兴市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不平衡,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小街等地发现垃圾不分类、乱投放等现象比较突出;住宅小区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还未全面普及;分出的易腐垃圾占比仅 16%;收运时仍存在混合运输、混合处置现象。
二、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四、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管行业管分类”。聚焦重点领域环节,制定行业检查标准,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学校、医院、餐饮小街等重点场所的垃圾分类进行月检查、月通报,推动垃圾分类常态化。
(二)加大“定时定点”推进力度。依托集中攻坚行动,对剩余尚未开展“定时定点”的小区全面推行“定时定点”越美小区创建;对已实现“定时定点”投放的越美小区、越美商业街开展提质示范建设,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分类质量。
(三)加快核心指标提升。一是在已有45条易腐垃圾收运专线基础上扩面增加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易腐垃圾收运,做到应收尽收,全力提升易腐垃圾收运量,确保全市易腐垃圾清运量占比达上级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二是制定《绍兴市大件、园林、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和鼓励资源化利用,减少其他垃圾产生量;三是提升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分出率,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体系,增加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有效提高可回收利用率。
(四)加强全域数智化赋能。充分发挥绍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效用,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运行数据全部接入平台,加快完成清运车辆的AI视频监控和GPS安装,利用智慧手段对车辆收运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对车辆混收混运情况实行通报,加大整改力度,有效杜绝混收混运现象。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格落实“管行业管分类”。健全行业标准,制定并完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等13个行业领域垃圾分类指引、规范。实行常态监管,对全市103个镇街的重要行业场所开展月度检查,按月进行分析提醒,截至10月,今年共发现问题点位8915个,下发17期周工作交办单并督促属地落实问题整改,实现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监管。
(二)加大“定时定点”推进力度。持续开展小区、商业街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工作,目前已完成小区扩面475个、商业街扩面498条,小区提质1110个、商业街提质553条。对扩面、提质完成的小区和商业街开展不定期“回头看”,截至10月已开展3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属地,进一步巩固、提升“定时定点”建设成果,有效提升分类质量。
(三)加快核心指标提升。一是新增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易腐垃圾收运专线14条,目前共有专线59条,进一步提升易腐垃圾收运量,截至目前,全市易腐垃圾清运量占比达到27.37%,达到省年度考核目标25%的要求。二是制定并下发《绍兴市大件、园林、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方案》,通过完善制度、明确流程、强化管理等,加强对大件、园林、装修垃圾投收运处监管。三是市商务局出台《绍兴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促使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出台《绍兴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23-2035年)》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规划布局的通知》,通过优化设施布局、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完善兜底回收政策,健全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截至2024年10月,全市城镇生活垃圾中可利用废弃物实际回收量为31.6万吨,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从2023年底的66.88%提高到目前的67.81%。
(四)加强全域数智化赋能。充分运用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管,今年以来,利用车载AI视频监控,累计抽查全市清运车辆混收混运情况121次,每周三次公示抽查情况,未发现混收混运现象,发现的车载视频黑屏、模糊、位置偏移等问题均及时完成整改,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有力杜绝混收混运现象。
目前,我市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排名进入大城市第一档,2023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优秀。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人:楼夙阳
联系电话:0575-85093172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278号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