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调研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 - 05 - 29 16 : 18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标编号:ZJTY2024-M-109

二、招标方式:自行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调研

¥200000

四、招标范围及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6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903218469@qq.com邮箱内,报名是否成功以招标代理回复为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报名代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投标人应于2024年6月6日14:0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和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收人:龚征亚,联系方式:13575507291。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532509637@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同时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zfj.sx.gov.cn/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6日14:00时整在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01室开标。

十一、联系方式: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建峰       0575-85777176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龚征亚       0575-85111480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编制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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