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4 - 07 - 12 09 : 20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局属各党支部: 

现将7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

4.全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

5.党纪学习教育书籍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6.《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7.“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继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学《条例》。组织支部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与落实“七一”前后基层党建相关工作结合起来,与服务市委中心大局和紧扣基层实际结合起来,重点内容如下:

(1)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青海、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一次《条例》重温重读,引导党员牢牢聚焦原原本本学《条例》这个关键,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外化于行。

(2)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市级“两优一先”作为党纪学习教育中的身边典型,组织开展先进典型案例学习,激励广大党员学习身边榜样,勇挑重担、砥砺前行,为绍兴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勇闯现代化新路子提供更强支撑、作出更大贡献。

(3)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对照《条例》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紧盯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风险岗位、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进一步摸排风险隐患、明确防控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深入自省自查自纠,对照“六大纪律”查摆问题,联系实际剖析原因、及时整改。

2.继续做好“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工作,根据机关党委反馈的完善意见,在7月20日前,对品牌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并上报机关党委。

3.规范做好今年的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党支部根据机关党委核准的党员发展名额,原则上在9月底前完成发展任务。同时,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对象摸排统计和教育培养等工作,以9月底为时间节点,并将名单及时反馈机关党委。

4.配合做好市直机关党费专项检查工作。

视情除提示内容外,各党支部可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综合执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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