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4 - 09 - 12 17 : 48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局属各党支部: 

现将9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

3.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4.浙江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

5.绍兴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

6.《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

7.“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做好党纪学习教育总结收尾工作。9月20日前,结合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传达学习上级精神,总结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2.继续做好九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发现指出的机关党建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机关党委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好机关党建工作“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

3.组织动员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落实全省机关党组织书记领办效能建设项目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支部牵头相关处室(单位)谋划推出企业报表“最多报一次”改革、“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等一批突破性、牵引性、普遍性的工作项目。

5.各支部(含小青“蓝”功能型党支部)及各基层工会协助做好绍兴市执法系统体能大比武的动员报名工作。

6.谋划“真融善治”党建联建组织启动仪式暨交流座谈会。

7.组织支部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重点内容如下:

(1)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全省十五届五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共绍兴市委关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勇闯现代化新路子的实施意见》,深刻领悟全省、全市关于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行研讨、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确保全会精神深入人心,不断凝聚起推进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2)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按照统一部署,有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总结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常态化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持续营造清风正气。

(3)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重要制度,使广大党员全面掌握《办法》内容,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提升队伍管理刚性。继续组织开展全市“两优一先”等先进个人、典型案例的学习,系统学习《关于实施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十条举措的通知》,激励广大党员学习身边榜样,抵御不正之风,勇挑重担、砥砺前行。 

(4)要结合实际引导党员干部参与防汛防台相关工作,持续深化“夯实基层、服务基层、关爱基层”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等行动,积极推动广大党员深度参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现代社区建设、垃圾分类等工作。

视情除提示内容外,各机关党组织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综合执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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