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整合道路挖掘项目 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发布时间:2025 - 04 - 18 14 : 19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采取“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执法”模式,有效整合道路挖掘项目,从源头减少“挖呀挖”的频次,2025年第二季度原申请230项挖掘项目,经调整并预整合成143项,减少87项,整合率37.83%。

一是事前审批。因建设需要,对主要道路、人行道等地面设施实行破损开挖以及埋设相关设施的审批,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季度定期召开道路挖掘联席会议,统筹管理城市道路挖掘工作,事前审批,协调挖掘申请单位申请的项目,整合成同一审批、同一施工、同一修复的原则,有效减少重复开挖,提高城市道路运行效率。

二是事中监管。执法中队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巡查,要求所有施工材料必须堆放规范,施工区域必须建立围挡封闭施工,重点检查现场围挡布置、扬尘控制措施、占道挖掘手续以及开挖位置、面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方整改。施工完成后及时督促道路挖掘单位完成道路修复和开放交通。

三是事后执法。若恢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将路面恢复原状,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规开挖城市道路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未经申请,擅自占道挖掘的,立案处理。截至目前,处理道路挖掘件2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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