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度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9 09:34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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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2025年度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情况表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计划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是否调整 | 说明理由 |
1 | 出台《绍兴市城市桥隧安全保护区域管理规定》 | 市政园林 监管处 | 完成意见征求、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提交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发布实施。 | 2025年12月 | 是 | 调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理由:《绍兴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被列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该立法项目包含绍兴市城市桥隧安全保护等相关内容。故此不单独出台桥隧安全的文件。 |
2 | 印发《绍兴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 | 执法指导处 | 完成意见征求、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并发布实施。 | 2025年12月 | 是 | 新增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理由: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而制定。 |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2月26日
